输变电业务
确保输变电领域的公平和透明度
2005年4月1日生效的修订后的《电力商业法》规定了轮流供电服务的行为规范(禁止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禁止歧视性待遇),并修订了《适当电力交易指南》以确保公平。此外,区域电力管理促进组织的输配电业务指南要求轮流供电业务更加公平和透明。
作为一家开展轮转供电业务(向一般输配电公司转移供电业务)的公司,为了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并满足确保转移供电业务公平和透明的要求,我们制定并发布了行为准则和内部规定。
1。制定并公布有关行为规范的内部规则
除了为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制定行为准则外,我们还将制定并发布关于与我们公司进行的转移供应业务相关的适当业务执行和信息处理的内部规定。
- 行为准则:“与转运供应业务相关的行为准则”(PDF:154KB)
- 规定:“转运供应业务中的正确业务执行和信息处理规定”(PDF:195KB)
自 2017 年 6 月 28 日起,常务执行官铃木亮 (Ryo Suzuki) 已被任命为转运供应业务总经理。
2。关于电网使用规则的公告
我们制定并发布了以下规定和准则,作为与我公司开展的中转供应业务相关的规则。
-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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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输变电设备连接研究/规划工作规定”(PDF:144KB)
- “系统信息发布规定”(PDF:159KB)
-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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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输变电设备连接研究工作实施指南》(PDF:152KB)
- “输变电站设备规划工作实施指南”(PDF:674KB)
